中国海洋大学高水平教练员竞争上岗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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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竞技水平,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做法,把竞争机制引入训练工作,以便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制定本规定:

1. 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将确定哪些项目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

2. 体育系将根据学校体育教师的定编和岗位津贴支付等情况,并结合运动队的队员情况、规模大小、比赛任务轻重等事项,确定当年各项教练员的岗位设置数额。

3. 竞聘我校某一项目的教练员岗位,校内外从事该项目的人员均可参加。

4. 教练员竞争上岗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教练员采用聘任制,任期为2年。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适当提前或推后。个别项目若遇急需调整教练员时,可以随时竞聘。

5. 个别项目如无竞争者、或者有竞争者但在“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评审时未获得通过,或者经“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对我系某一项目的体育教师评估后认为无合适者时,体育系将采用安排教练员的方法对教练员制定安排或外聘。

6. 竞争者在竞争时要写出书面材料,其内容要包括个人的业务情况、担任教练员工作后的措施、目标等。受聘者的书面材料要保存入档。

中国海洋大学体育系

200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