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代表队对外比赛运动装备管理条例(试行稿)
发布时间:
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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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学校各支代表队在对外比赛管理中更加规范,根据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的意见精神,现做出以下规定:

一、 适应范围:凡是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含)以上运动竞赛,且参加经费来源于学校(包括进入学校账户的外来资金)均在此列。

二、 比赛装备:与比赛有关的所有必备物品。

三、 具体规定:

1、 队 服:(用于参加赛事集体活动的服装):依据比赛所规定的报名人数,一套/每二年(400元/套内)。

2、 比赛服(用于直接参加比赛的服装):依据比赛项目的要求,购买一次/每年(150元/每套内)。

3、 比赛鞋(各种竞赛项目专用鞋):一双/每年(300元/双内)。

4、 其它装备(各种竞赛项目必须的辅助装备):一套/每年、每人。

四、 所有运动装备的购买,各队必须在赛前做出预算,在学校组织的审查小组确认后方能实施。

五、 购买的所有运动装备,在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后,由各队自行管理,并将具体发放信息列表上报(体育系)。

                                  体育系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