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体育系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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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体育是整个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系是学校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做好下列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体育工作计划,在学校体育工作方面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关体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公共体育教学专业授课教学及课外体育锻炼,做好课余群体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体育课的教学工作。制定和执行体育课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掌握进度,进行检查;开展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编写,修改,审定体育课教材。

   四.积极开展体育科研和体育学术活动,安排教师的主页进修,做好师资的引进培养工作,增强教师的业务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做好课外体育锻炼的辅导和《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其成绩的汇总统计和登记工作。

   六.做好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招生及日常教学与训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校内和组队参加市级,省级和全国的大学生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七.编制年度体育经费预算,在保证正常体育工作开展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八.负责运动场(馆)设施,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做好体育物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九.负责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体育协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同兄弟院校间的联系和交往,进行横向交流。

   十.做好本部人员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考勤考核,职称评定,评选先进,违纪惩处等工作。

   十一.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