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印发了《关于公布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8)26号),公布了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专项评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精神,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本次专项评估主要检查参评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建设)等,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参加本次专项评估。学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专项评估工作小组,制定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及责任人,完成《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根据各项观测点要求,整理支撑材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并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自评,提出整改建议,为我校教育硕士专项评估顺利通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专项评估,更加明确了我校教育硕士专业授权点的发展方向,促进了我校教育硕士专业授权点的内涵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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