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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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应在规定考试时间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学号对号入座或听从监考教师安排入座,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学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挪动位置。 2、学生凭学生证和学生信息卡参加考试,遗失学生证的,可用身份证代替。无上述证件者,需携带由院(系)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和经办人签字、并盖有院(系)公章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学生应主动将身份证件放在座位的右上角,以备检查。既无证件又无院系证明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 3、个别不在考试名单上的学生、进修生等凭学生证和学生信息卡、听课证等证件到考试课程的最后一个考场参加考试,由监考教师进行登记备案。 4、学生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作旷考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离开考场;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暂离考场者,由监考人员与教务处值班人员协商同意后方可离开。任何情况下,不准在同一时间内有两名考生同时离开考场,考生暂离考场时应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 5、学生参加考试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闭卷考试时,非考试文具用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答卷纸和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不准带入和使用个人自备纸张。所有的考试禁止学生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如文曲星、掌上电脑等)、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6、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答过试卷有字的一面向下放置。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回试卷和草稿纸,并填写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经监考教师验证后方可离开考场。学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卷,等待监考教师收卷,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考生不交卷或把试卷带出考场,按作弊处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在成绩单中该门课程此次考试成绩记载为“违纪”: ⑴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⑵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⑶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⑷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⑸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⑹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⑻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作弊,在成绩单中该门课程此次考试成绩记载为“作弊”: ⑴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⑵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⑶考试开始后,课桌、座位上仍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的; ⑷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⑸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⑹找别人代替参加考试或代别人参加考试的; ⑺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⑻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⑼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⑽其他作弊行为。 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 二00四年十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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