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基础教学中心艺术系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jczx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327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强化复试在选拔合格、优秀生源中的作用,完善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复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教育部及中国海洋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艺术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业务课、外国语考核等成绩均进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拟录取人数

      音乐文学专业拟录取1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或音乐表演实践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1)笔试

主科:音乐文学创作、音乐文学理论专业以笔试为主;音乐文学与音乐表演为实践水平现场测试。

时间:2016年3月27日   14:00-16: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公共教学区6412教室

(2)、面试:

综合素质考核(音乐文学创作、音乐文学理论须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时间:3月28日(周一)上午10:00   地点: 艺术系小会议室鱼山校区

    3、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或音乐表演实践测试)成绩×70%+专业面试综合素质成绩×20%+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10分制。

四、拟录取排名方法

1、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将于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复试录取总成绩及录取结果,并在学院张贴栏及网站至少公示3

五、其他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考生需自备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交由报考学院,由报考学院作为复试参考。

(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准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注册信息完整,特殊学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考生的《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在所在专业进行复试时交给该专业的复试老师。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必须学校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具体时间参照学校通知。

  


本办法由基础教学中心艺术系负责解释。


基础教学中心艺术系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