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对音乐、体育、美术等技能类专业的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要求博士学位的初级岗位、中级岗位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邮箱(见附件1),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学校为招聘的博士毕业生提供为期1年的单间周转房租住,给予每人购房补贴10万元,并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理科4万元、文科2万元。同时,对于世界前百名高校或专业前百名学科的海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至20—30万元;对于文科全国学科专业排名前三位的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至15万元;并为以上两类人员每人提供科研启动费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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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2日